铁通“齐鲁传真通”用户入网服务协议 请您在填写申请表之前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如同意此协议,请完整填写申请表: 一、申请条件 1、单位用户办理“齐鲁传真通”业务,需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个人用户办理“齐鲁传真通”业务,需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官证或警官证等。 二、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中国铁通青岛分公司依法开办的传真通业务。 2、登记办理传真通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客户登记的资料变更时须在一周内办理变更手续。因未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4、使用传真通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客户负责。 5、配合中国铁通青岛分公司实施的传真通业务变更。 6、本公司将不定期通过传真通网站(网址:HTTP://www.faxcenter.cn)向用户发布各种通告信息,请用户定期登陆以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7、保管好自己使用的“齐鲁传真通”账号、密码,并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如因保管不善或私自转让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客户自己承担。 8、客户不得利用“齐鲁传真通”业务进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活动、传播非法内容。 9、客户有权对铁通公司“齐鲁传真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和申告。 10、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中国铁通青岛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证通过网络传送的信息安全、保密。 3、对客户在使用铁通“齐鲁传真通”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的咨询,给予适当的解答。 4、有权通过系统向客户发送通知和业务宣传及部分广告邮件。 5、以开通单填写的资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相应的使用费,若因资费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6、按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铁通同时接受客户服务质量监督和申诉。 7、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铁通青岛分公司。 四、不可抗力 双方任何一方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因素而不能执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需负任何责任。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